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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润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秋伊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417



各分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服务社会、勇于奉献。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润德”奖学金的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20182019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每学年评选奖励学生50名,奖励标准100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分院

名额分配(人)

1

电子信息学院

11

2

智能制造学院

7

3

智能交通学院

4

4

人工智能学院

6

5

网络与通信学院

6

6

数字商务学院

6

7

数码艺术学院

4

8

士官学院

6

总计

50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选学年内无违纪违法。

  3. 关心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

  4.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评选学年内所有课程首修成绩均需及格,且思政课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四、“润德”奖学金主要表彰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1.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2.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见义勇为。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评选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后提交分院,审核后形成分院的推荐名单。

2.分院提交推荐名单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受学校或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评审结果将在校园和网上公示3天,结束后由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工作安排

1.分院在评选奖学金时,名额不能突破。

2.名单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报送,具体操作见《奖学金操作手册》。

3.分院需提交《“润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事迹材料(附件2)以及签字盖章后的《“润德”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材料1。电子版《“润德”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发送邮箱yangsj@njcit.cn

4.此项工作请于6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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