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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操作要求

发布者:李秋伊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276



根据学校学费减免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操作通知如下:

  1. 减免对象:

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学生,且没有以下情况:

1申请2019-2020学年残疾学生学费补助的学生;

2)已参加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的学生;

3)已申请服兵役学费补偿的学生。

  1. 申请条件:

  1. 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学生;

  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的建档立卡学生(见附件);

  3. 未办理过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的建档立卡学生。

  1. 工作要求

1、核实学生提交的《扶贫手册》上面的公章内容是否有“扶贫”两字的字样。

2确认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是否在学贫困生档案库以及贫困等级

如果不在贫困生档案库,则需完成建档立卡学生的班级评议和入库工作。建档立卡学生的班级评议程序和要求请参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操作。

3、疫情防控期间,各分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材料审核程序,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如线上原件审核等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1. 材料提交要求(请在5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以下两项材料)

1)提交《附件22020年春全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采集模板》《附件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邮箱jiangze@njcit.cn

2)申请办理减免学生的《扶贫手册》复印件或系统内打印的证明上面公章要清晰且有扶贫两个字,提交时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分院、学号和姓名,交至一号实训楼B310姜泽处。

注:《扶贫手册》复印件一人一份,如果有多页则需要装订为一册,勿用回形针分隔。


电子信息学院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