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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的通知

发布者:李秋伊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270



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特此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网上填报时统一选择“职教赛道”。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19 5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3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 419日—513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分院需按照分配数额(附件1)完成参赛报名。

    2.初赛(2019516—520)。选手将参赛作品上传官网的同时报送至分院,分院对报送的作品组织初赛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选送优秀项目。

    3.复赛:(20195月下旬)。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赛复赛,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分院在2019520日之前将选送优秀的创业项目材料(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创业计划书)报送至行政楼A109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项目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沈亮;联系电话:13645179404;地址:行政楼A109;电子邮箱:shenliang@njcit.cn.


创新创业学院

二O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赛项目数额分配表.docx
附件3 第五届“互联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